2022年金华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哪些情况可获得帮扶?附办理程序
2021-12-27 11:34: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72
2021年12月17日,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华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金退役军人局发〔2021〕33号),从明年1月16日开始施行。农交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金华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
一、2022年金华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情形
按照“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援助对象,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1.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2.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3.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4.退役军人、“三属”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等原因,以及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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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金华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困难帮扶援助申请表,并授权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委托监护人、代办员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申请。
2.审核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形和程度进行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3.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初审意见后,可委托同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开展复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视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金华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的内容介绍,具体帮扶援助对象为具有金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