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附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2021-12-24 14:42: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269
2021年11月12日,浙江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3个部门发布了《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浙民福〔2021〕191号),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浙江省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农交网小编带来了以下内容:
一、浙江省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补贴标准
根据浙民福〔2021〕191号文件内容,2022年浙江省分别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
补贴对象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持有浙江省颁发的残疾人证,并且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确定,为每人每月50元到500元不等。
分为四档:其他重度残疾人每人5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125元/月,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每人250元/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500元/月。
另外,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二、浙江省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申请方式
根据浙民福〔2021〕191号文件内容,2022年浙江省的两项残疾人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领:
申请方式一:线上申请
残疾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如果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还应当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残疾人也可以通过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申请两项补贴。
申请方式二:线下申请
另外,残疾人也可以通过省内任意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残疾人的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还应提供委托书。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省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的内容介绍,这两项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10日前,原则上发放至残疾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希望对各位读者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