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类型有哪几种?附禁止交易的集体资产!
2021-12-17 15:41:0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84
为了推进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地展开,当地政府发布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行为。那么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类型有哪几种?由农交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吧!
一、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类型
2021年11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2021〕142号),明确南海区所涉及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水域、滩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
2.农村集体除土地之外的农村集体经营房屋、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采取承(发)包、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3.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依法可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出资、抵押等方式流转交易。
小编提示: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采取出租、转租、出让、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的行为,实行分级交易管理。
二、佛山南海区禁止交易的集体资产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南府〔2021〕142号)文件内容,南海区的下列农村集体资产禁止流转交易:
1.已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
2.已设立抵(质)押权,未经抵(质)押权人同意的;
3.产权关系不清、处置权限有争议的;
4.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交易的。
关于“佛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类型”的介绍就到这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民主公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如有佛山市、三水区、南海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可以咨询佛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三水区农村产权交易、南海区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