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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有哪些奖励?奖励多少?

2021-12-15 10:24: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92

2021年12月14日,诸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诸暨市2021年度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农发〔2021〕60号),公布了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具体有哪些奖励?奖励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摄图网

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

一、规模种粮补贴、旱粮种植补贴和油菜种植补贴

1、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种植主体,每亩160元补贴。种植早稻的,再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再生季早稻不补贴)。

2、对连片50亩(含)以上的旱粮种植主体,每亩160元补贴;在茶园、桑园、果园“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以上且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每亩160元补贴。

3、对连片50亩(含)以上的油菜种植主体,每亩160元的补贴;连片30亩(含)以上的油菜种植主体,每亩50元补贴。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奖励

1、对为50亩以下散户开展水稻集中育供秧、统防统治、机插或机直播等社会化服务,一季(早稻或单季(连作)晚稻)服务面积在200亩、500亩和100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和8万元。

2、对采用叠盘暗出苗供应出苗秧服务,一季服务面积在500亩、1000亩、2000亩、5000亩(含)以上的服务主体,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6万元和15万元。

3、对开展秸秆打捆离田服务,一季自行打捆和对外服务面积在200亩、500亩、800亩(含)以上的服务主体,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和9万元。对秸秆收集覆盖面积3000亩以上,收储利用秸秆200吨以上的新建秸秆收储运示范点奖励2万元。

三、叠盘暗出苗中心建设奖励

对新建成面积在60平方米、120平方米以上的叠盘暗出苗育供秧中心,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

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奖励标准-摄图网

四、农作制度创新奖励

对应用中药材—稻、渔—稻、食用菌—稻、草莓—稻等新型种(养)植模式,连片种(养)植规模在50亩、10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

五、飞防作业服务奖励

在诸暨市范围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服务组织,通过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粮油作物飞防作业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次的,给予每亩次2.5元的作业奖励。

六、连作晚稻机插补贴

对种植早稻后进行机插连作晚稻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按机插连作晚稻面积,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

七、粮食订单收购奖励

粮食订单收购具体奖励办法按诸粮[2021]3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种粮大户贷款贴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种粮面积计算并控制在每亩1000元以内的贷款额给予3%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的贴息。

九、三新技术推广奖励

对举办省级及以上现场会且连片种植粮油作物面积在100亩(旱粮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奖励5万元;举办绍兴市级现场会或与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进行粮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取得良好成效或示范作用的奖励2万元。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诸暨市2021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主要有九大奖励,奖励标准各不相同,且以上奖励政策坚持同一创建主体同类奖励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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