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认定?土地闲置的原因是什么?
2021-12-10 14:16: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13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站网站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新规,新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认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原因是什么?这里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认定?
根据2021年12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站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2、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的。
3、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4、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原因是什么?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原因有很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原因(以下统称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1、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但出让人和受让人已经签订交地确认文件、确认土地具备开发条件的不视为政府原因。
2、因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划拨决定书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动工开发的。
3、因国家和本省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划拨决定书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或者政策内容影响土地开发,导致无法动工开发的。
4、因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涉及土地开发建设相关行政许可,导致无法动工开发的。
5、因行政行为引起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导致无法动工开发的。
6、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有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和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工作;土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有上述7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希望农交网小编的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