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2022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2021-12-07 13:36: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816
2021年11月19日,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发布《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与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萧农种养〔2021〕381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9日。以下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杭州市萧山区2022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
一、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补贴
补贴对象:
原则上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经济联合社,乡村振兴公司等为主。水田类相对连片面积达300亩(含)以上、旱粮类相对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在确保建设工程程序规范的前提下,经镇(街道)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同意,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实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实施。
补贴标准:
项目统筹省市区各级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合计不超过每亩2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结算造价为依据进行补贴;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审定结算造价70%进行补贴。省市专项资金有规定的,按省市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二、萧山区土地流转差价补助
补贴对象:
鼓励村经济合作组织、乡村振兴公司等通过土地流转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立粮油作物示范方。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粮油作物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差价补贴。
补贴标准:
村经济合作组织、乡村振兴公司等集体组织进行土地流转集中,然后统一发包给规模经营主体的,对差价部分给予村经济合作组织、乡村振兴公司等集体组织不超过600元/亩的补贴。规模经营主体直接向村民、村集体组织等有经营权的主体流转土地的,对土地承包费超过800元/亩的部分,给予规模经营主体不超过600元/亩的补贴。
三、萧山区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补贴
补贴对象:
在已建粮食功能区内全面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建设,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
按照以奖代补形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60元。主要用于生态工程建设,如蜜源植物、诱虫植物种植,田埂留草等。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2022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内容就到这里,以上补贴有利于加强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提标改造,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在保护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粮食生产中的作用,希望给各位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