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在土地、产权等四个方面农村制度改革上取得进展
2019-06-05 09:11:26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阅读量:504
截至目前,农村改革试验区共承担了226批次的改革试验任务,主要取得了哪些进展?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表示,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试验领域经历了一个逐步拓宽的过程,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进展。
第一是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创新农村土地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体制机制,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
其中,黑龙江克山试验区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成功探索出少数人种地、多数人受益的规模经营之路。2018年,全县流转土地252万亩,规模经营272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85%和90%,比试验前分别提高了22.5和29.4个百分点。重庆梁平试验区探索出了“退零换整”和“定制用地”两种模式,为有退出承包经营权意愿的农民提供了规范、顺畅的退出通道;宁夏平罗试验区对一户多宅或一户一宅面积超标的农户来征收有偿使用费;江西余江试验区采取阶梯式、累进制计费的方法核算有偿使用费,建立起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广东清远开展先互换、再确权,有效破解了地块细碎的“巴掌田”问题,为土地规模适度经营提供了条件。
第二是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相关试验区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明晰产权和和运营管理的规范路径,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如贵州六盘水试验区探索提出“三变”的思路,通过“三变”改革有效激活了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促进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上海闵行试验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量化集体资产份额108亿元,30万农民变成了股民,保护了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第三是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如广西田东试验区利用金融改革推动扶贫开发;湖南沅陵等试验区普遍在行政村设立了金融服务站点,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余江等试验区成立了由金融机构代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对村民信用进行打分评级,并建立单独的管理平台或接入政府公共网络实现了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间的共享,并且实现了定期更新,加快了农村小额信贷推广;江苏常州市武进实试验区采取地方各级财政补贴的办法来分担农户的保费,建立了巨额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及政府和保险机构联办共保的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提高了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第四是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办法举措。
如江苏苏州等试验区建立了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核心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机制,推动建设了一批生态优美、设施配套、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的美丽乡村;四川成都等试验区将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编制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实现了城乡一张图,规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