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残疾、退伍军人住房优待政策:附具体待遇!
2021-12-02 16:17: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099
为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枣庄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想了解2022年枣庄市残疾、退伍军人住房优待政策是怎样的?农交网小编特意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2022年枣庄市残疾、退伍军人住房优待政策:对象
2021年10月9日,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枣庄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枣退役军人发〔2021〕15号),从10月9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枣庄市住房优待对象为具有枣庄市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以下人群:
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2022年枣庄市残疾、退伍军人住房优待政策:待遇
根据枣退役军人发〔2021〕15号文件可知,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对于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给予适当补助或租金减免。
2.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家庭翻建危房、维修旧房的,参照其家庭收入状况、住房破损程度、实际修缮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帮助措施。
3.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在享受相关规定补助的基础上,区(市)人民政府可按以下优抚对象类别,以家庭为单位再次给予建(修)房补助:
①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给予每户7000元的建(修)房补助;
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给予每户6000元的建(修)房补助;
③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给予每户5000元的建(修)房补助。
4.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本人自愿入住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和其他养老机构光荣间集中供养的,设立光荣间标识,悬挂光荣牌,并在房间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体现优待。
5.残疾军人除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住房优待优惠待遇外,同等残疾程度下优先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相应的住房优待优惠政策。
6.优抚对象同时享受下列优待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购房贷款,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同期利率优惠;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住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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