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怎样的?附改造要求
2021-11-30 22:32: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1
庆元县危房改造的原则是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C级危房立即启动改造,全面解除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隐患,那庆元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改造的危房,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一、庆元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庆元县2020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的内容,庆元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腾空
(1)补助范围:经鉴定为C、D级危房且属房屋产权人唯一住宅,补助搬家费和临时安置费。
(2)搬家费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600?元/户(共有产权人,按实际居住户确认)。
(3)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县城第一轮规划区内的按1人户200元/月、2-3人户300元/月、4人户及以上400元/月,县城第一轮规划区外的按第一轮规划区相应标准的60%。
(4)安置补助期限为:按实际腾空时间计算,最长补助一年。
(5)已享受大搬快治等政策的不再补助。
2、维修加固
(1)补助范围:经鉴定为C、D级的危房且属房屋产权人唯一住宅。
(2)补助标准:
D级危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维修加固实际费用的90%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7000元;低保边缘户按维修加固实际费用的70%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4000元。
C级危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维修加固实际费用的90%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4000元;低保边缘户按维修加固实际费用的70%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1000元。
(3)一宅申报多户的,其分户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于2019年12月31号前分户(以户口本为准);二是必须是独立生活、一户一厨;三是分户后所修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大于50㎡。
3、拆除
(1)补助范围:经鉴定的C、D级危房。
(2)补助标准:砖混结构危房按拆除建筑面积给予100?元/㎡的补助,砖木、泥木结构危房按拆除建筑面积给予50元/㎡的补助。
(3)已享受地质灾害搬迁等相关安置政策应拆未拆的C、D级危房不予补助。
4、拆除重建
(1)补助范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户的唯一住宅经鉴定为C、D级危房,且有合法产权。
(2)补助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按每户17500元补助;低保边缘户按每户12500元补助。
5、资金申报
(1)搬家费和临时安置费: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完成腾空并签署《危房腾空协议书》,经由乡镇(街道)现场验收并张贴禁止使用封条、危房警示牌、警戒线及物理隔断后,可申请补助资金,由县城乡危房治理专项组审核拨付。
(2)维修加固、拆除和拆除重建补助:房屋产权人的危房治理改造完成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验收后报县城乡危房治理专项组审核拨付。
二、庆元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要求
1、治理方式
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产权人为危房解危第一责任人,负责改造资金的筹措和具体实施。根据实施改造对象住房实际状况及改造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重建、维修、租用等方式实施改造。确实无能力维修加固的,经当事人同意(委托),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或在乡镇街道监管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通过维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2、质量要求
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必须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标准关,强化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完成后的住房达到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和基本居住面积标准。
(1)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原则上应以拆建、新建为主。重建面积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2)经鉴定为C级的危房应以维修加固为主,维修加固时要根据鉴定报告载明的危险点及维修加固相关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改造,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3)采取维修加固的C、D级危房,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出现危房改造后仍是D级或C级危房的现象发生。并在完成治理改造后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并出具房屋等级鉴定报告。
(3)腾空补助可与维修加固、只拆不建和拆除重建补助进行叠加享受。申请拆除和拆除重建补助的,产权人在符合相应补助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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