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21年农村宅基地流转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怎么流转?
2021-10-29 13:54: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8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指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通过转让、互换等方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想知道文昌市2021年农村宅基地流转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怎么流转?农交网小编为各位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文昌市2021年农村宅基地流转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021年5月14日,文昌市人民政府以文府办规〔2021〕24号文件印发《文昌市农村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权属明晰;
2.受让人、承租人、受赠人应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宅基地资格权的人员;
3.流转双方协商一致;
4.经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属地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文昌市2021年农村宅基地怎么流转?
2021年文昌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宅基地流转双方必须同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流转双方的相关信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村民委员会审查。
2.审查
村民委员会对流转双方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
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宅基地流转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镇人民政府采取办公会议等集体决策方式集中审核,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4.签订流转协议
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流转双方签订协议。
5.变更登记
以转让、赠与、互换方式流转的,受让方按照变更登记的相关要求,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文昌市的农民朋友想要流转自家宅基地,一定要符合《文昌市农村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通过无偿或者有偿使用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以上就是关于“文昌市2021年农村宅基地怎么流转”的介绍,希望本文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