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肇庆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是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1-10-28 17:09:29来源:阅读量:638
2021年3月6日,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发布《肇庆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转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截止期满,没有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那2021年肇庆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是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请看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吧!
一、2021年肇庆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是谁?
2021年肇庆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是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乡镇(街道)、经联社(村级)、经济社(组级),市政府将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分别奖励乡镇(街道)30元/亩、经联社50元/亩、经济社120元/亩。
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1年肇庆市申请奖补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本镇(街道)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流转交易,在镇级承包土地经营管理部门确认和见证下,以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生效的首次单宗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首次单宗土地流转是指合同涉及的土地,3年内没有流转,本次是首次流转)。
2.首次单宗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5年)。
3.土地流出方具有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属证明(未确权登记到户的耕地)或集体土地权属证明。没有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其所属土地流转不纳入奖补范围。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入同一个法人(个人)或项目的,需分别提供流转合同和其它佐证材料。
4.流转土地已按合同履约,所经营产业符合当地农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流转土地不得“非农化”,不能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或其它林木和单纯用于畜禽或水产养殖。
5.乡镇(街道)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农村“三资”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管理人员、完善的工作制度;能依法依规指导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及时为村集体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指导和服务;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有土地流转台帐,资料录入及时、准确,流转合同档案管理规范;当年内没有因土地承包、流转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土地承包、流转纠纷调处率达100%。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所有闲置土地流转的,需经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农户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街道)集中流转和储备的,需与农户签订流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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