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1民宿选址有什么要求?开办程序是怎样的?
2021-10-25 15:42:1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33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相连,作为一个风景优美的沿海城市,许多人都想在珠海开民宿,那么珠海市2021民宿选址有什么要求?开办程序是怎样的?跟随农交网小编的脚步来了解一下!
一、珠海市民宿选址有什么要求?
2021年2月1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珠海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珠府办〔2021〕1号),目前已经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珠海市2021民宿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并避开易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风险区域;
2.民宿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部;
3.民宿不得设置在工业建筑以及工业性质用地附属的集体住宿建筑内部;
4.位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利用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等作为民宿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5.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大陆自然岸线等法律法规禁止进行建设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区域不得作为民宿选址。
二、珠海市民宿开办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珠府办〔2021〕1号文件内容,珠海市民宿开办程序大致如下:
1.商事登记
民宿经营者依法申请商事登记时,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应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
2.提交材料
民宿经营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民宿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民宿登记,并提交所需材料。
3.排查管理
民宿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办理民宿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向有关部门报送登记信息。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自收到民宿登记信息后的30日内,对民宿是否符合治安、消防、建筑质量等开办要求进行排查和管理。
4.进行登记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民宿登记申请后,对登记事项相关信息、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并提供登记回执;对信息、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
事实上,在珠海开民宿不仅要注意选址,在建筑、治安、卫生、消防等方面也都有要求,各位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再开办,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