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征收房屋有几种安置方式?安置户人口怎么认定?
2021-10-25 13:41: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849
兰溪市是浙江省的县级市,下辖6个街道、7个镇、3个乡。2021年10月18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发布《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想了解兰溪市征收房屋有几种安置方式?安置户人口怎么认定?来看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吧。
一、兰溪市征收房屋有几种安置方式?
兰溪市征收房屋有三种安置方式。
兰溪市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房被征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安置:
1.实物安置
实物安置包括宅基地安置和公寓式安置:宅基地安置是由被征收人按照农村居民建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合法建设住宅房屋;公寓式安置是指在集镇范围或就近统一建造公寓用于安置被征收人。
2.货币化安置
货币化安置是指对被征收人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提供一次性货币补偿,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宅用房的问题。
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安置户在被征收房屋主体评估价值(不含装修、附属用房价值)和安置款的总费用限额内,于规定时间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15%的购房奖励,在乡镇集镇范围购买商品房的给予10%的购房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混合安置
混合安置是指同时采取公寓式安置和货币化安置。混合安置比例视存量安置房及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调控,在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购买安置房后,剩余安置面积兑现的货币化安置资金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享受货币化安置户购买商品房的同等奖励政策。
二、兰溪市安置户人口怎么认定?
兰溪市安置户人口按照《建房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以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安置户人口:
1.原则上户口在本村但不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
3.已享受过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
4.被征收人家庭成年子女在本村区域外另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
5.其他特殊人员。
总的来说,兰溪市征收房屋有三种安置方式,分别是实物安置、货币化安置和混合安置,其中实物安置包括了宅基地安置和公寓式安置,混合安置指的是同时采取公寓式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希望农交网的文章给各位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