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2021上海市农户申请建房用地有人数限制吗?
2021-10-22 17:27: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089
近些年来农村地区对于建房的管控是愈发严格了起来,想要房子建好就能直接办理房产证就需要按照第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的。那么,在上海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呢?带着这个问题农交网小编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二吧。
一、上海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
1、经批准利用宅基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镇(乡)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镇(乡)政府工作负责部门在5日内到现场进行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2、农户建造两层或者两层以上住房的,应当免费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通用图纸,或者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经其审核的施工图纸。
3、农户建房开工前,应该选择具有专业能力的施工队伍,签订建房协议,约定质量和安全责任。建房过程中,镇(乡)政府应当建立铭牌制度、公示建房基本信息,落实质量安全专管人员,对农户建房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
4、农户建房完工后,应当向镇(乡)政府申请验收。镇(乡)政府在接到农户申请后5日内,由镇(乡)政府工作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镇(乡)政府应在15内将验收情况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备案。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5、农户按规划易地实施建房的,应当在新房竣工后3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参加集体建房的,应当在新房分配后3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原宅基地由村级组织依法收回,并由镇(乡)政府或区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整理或者复垦。
二、2021上海市农户申请建房用地的人数限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可以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
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本区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在本村的;
②属本市农业户口,且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村的;
③属本市农业户口,且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口迁入本村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父母至少一方为农业户口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本人城镇居民户口地址以及生产、生活在本村的人员,可以计入户内;领取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户口暂时迁出的现役军人(武警)、在校学生、服刑人员,可以计入户内;因部分征地享受社会保险且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及户口已迁回原所在地的小城镇户籍、自理口粮户,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生产生活在本村的人员可以计入户内。
3、农户内在他处已计入批准建房用地人数的人员、因宅基地征收(拆迁)已享受补偿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财政性住房补贴或已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人员不得记入用地人数。
上海农村建房的要求主要是有五点的,大家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以免出现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好了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上海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