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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镇沅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澜沧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1-10-14 13:12:50来源:镇沅县自然资源局阅读量:726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澜沧江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镇沅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澜沧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官网截图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澜沧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登记单元范围根据澜沧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登记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我县1个乡(镇)(具体见附录)。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县直机关名单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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