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村干部换届选举新规定:哪些人员不得能入选?
2021-10-13 14:55: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054
最近,福建省多个区县发布了《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决定进行村干部换届选举。那么,福建省2021年村干部换届选举新规定有哪些?哪些人员不得能入选?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福建省2021年村干部换届选举新规定
1、漳州市南靖县
参考2021年9月16日发布的《南靖县2021年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靖政办〔2021〕22号)文件。
(1)选举时间:从2021年8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中,11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民委会换届选举。
(2)年龄要求
(2.1)村(社区)主干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42)岁,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2(39)岁,年龄超过60岁且获得相关荣誉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
(2.2)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
(2.3)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应分别不超过42(39)岁,其中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应分别不超过45(42)岁。
2、福州市永泰县
参考2021年9月7日发布的《永泰县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樟政办〔2021〕37号)文件。
(1)选举时间: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前基本结束,11月底前全面完成。
(2)选举方式:确定候选人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两种。
(3)选举日:原则安排在10月中上旬,个别选情复杂的村选举日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推迟,但不得迟于11月30日。
(4)选民资格:①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②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③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不得入选。
3、南平市建阳区
参考2021年9月23日建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度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潭政综〔2021〕282号)文件。
(1)选举时间:从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11月底前完成村委会换届。
(2)选举的6个阶段:分为组织准备、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初步候选人的产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等六个阶段。
(3)选举日:各村具体选举日,由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
二、哪些人员不得能入选?
各地规定不同,其中,南靖县10种人员不能入选,永泰县“10+3”的对象不得入选,建阳区12种人员不得入选,这里以建阳区为例:
1、政治上的两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
2、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4、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7、近5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
8、在疫情防控、防汛防台风、抗洪抢险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9、存在以不正当承诺参选、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10、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11、本届任期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近3年民主评议有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等其他不适宜作为候选人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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