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城乡医保新政策:未成年人可报销80%?
2021-10-09 16:38: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741
2021年10月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想了解2021年广州市城乡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来看看农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2021年广州市城乡医保新政策
1.报销比例有调整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二条,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5%比例支付;
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0%比例支付;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②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③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费用,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④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重复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特殊群体有保障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七条,广州市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社会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等部门应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可以顺利办理医保业务。
3.保障对象有增加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条,保障对象包括在广州市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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