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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全文)

2021-09-24 10:44:00来源:丁青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25

2021年8月31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加强我县涉农整合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规范,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2021年,丁青县持续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迈入新台阶。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的指示,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系列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吴英杰书记在区党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促进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关于2021年扶贫项目计划备案审核工作的通知》(藏脱指办[2020]41号)、《关于开展昌都市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昌脱指办[2020]125号)关于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丁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农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推进农牧业产业改造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供给测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激发我县内生动力,紧紧围绕已脱贫户3136户14486人的巩固提升工作为目标,促进农牧民群众实现转移就业;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感党恩意识。巩固拓展以脱贫成果为抓手,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四、基本原则

(一)源头整合,集中投入。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坚持“渠道不变、充分授权,自治区统筹、地(市)主导、县(区)为主体,规划引领、项目搭台”的原则,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以《丁青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整合统筹机制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组集中。

(三)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五、资金来源

2021年我县共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707.71万元,其中:3月份已报备整合资金19538.64万元;年中执行追加资金4169.07万元。

六、2021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资金投入方向

2021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资金为4169.07万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6.08万元,占30.85%;人居环境资金95.9万元,占2.3%;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1486.18万元,占35.65%;一般债券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1300.91万元,占31.2%。 /font>

(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

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共1个,实际安排资金共计1286.08万元,全部用于试点示范村建设。

1、2021年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拉翁通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责任单位:丁青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斯朗多加

实施地点: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拉翁通

建设任务:风貌提升改造32户;新建公厕1座;、厕所改造32处;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入户线路改造;新建给水管网及水源点。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1286.08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192人,其中脱贫人口2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觉恩乡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及觉恩乡人民政府。

(二)人居环境整治

人居环境项目共1个,实际安排资金共计95.9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

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管网工程

责任单位:丁青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刘建明

实施地点:丁青县协雄乡穹娜村

建设任务:新建DN300双壁波纹管900米,DN400双壁波纹管1500米,以及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95.9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2021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201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项目管理主体计划为协雄乡人民政府;项目监督主体计划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及协雄乡人民政府。

(三)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安排生态保护岗位18550个,计划调整安排资金1486.18万元,实际安排1086.18万元全部用于2021年生态保护岗位,实际安排400万元为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待清算资金。

责任单位:丁青县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建设任务:落实生态保护岗位18550个,其中:落实林业和草原系统生态保护岗位4266个;草原保护生态保护岗位7717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992个;农村公路养护员880个;旅游厕所保洁员54个;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3518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工作123个。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计划安排资金1486.18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18550人,人均年增收3500元。

(四)其他资金(贷款贴息)

(1)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丁青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索郞罗布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428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实现受益户数1640户。

(2)2019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丁青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索郞罗布

实施地点:丁青县13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872.91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实现受益户数1640户。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信息公开制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丁青县财务公示管理制度(试行)》(丁财字[2021]6号)文件要求,完善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额度等信息,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项目建设点设立项目公示牌,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对群众反应项目、资金中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项目建设方面,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公示公告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范围,没进行公示公告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丁青县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丁财字[2021]4号)文件要求,要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四个统一”,即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统一由实施单位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统一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建立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系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质量统一由实施单位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项目考核验收制定统一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整合的项目,也要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范畴。

(三)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扎实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四)绩效考评

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五)责任追究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效益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扬,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促进脱贫攻坚成效。

附件:1.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

2.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补充分项表

3.昌都市丁青县20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4.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

丁青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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