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当雄县2021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附补贴标准!
2021-09-17 11:09:05来源:当雄县人民政府阅读量:2190
2021年6月18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小编整理了当雄县2021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31项,并附上补贴标准。
1、群测群防项目经费:县区补贴标准:3,500元/人.年。
2、农机购置补贴:个人购机补贴市场价的30%,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包括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市场价的50%,超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部分从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解决。
3、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照购机补贴额的40%进行测算,其他机械的补贴额按照购机补贴额的30%测算。
4、农牧民补助奖励:禁牧补助6元/亩,草畜平衡1.5元/亩。专职草场监督员5400元/人·年。
5、牲畜良种补贴:奶牛150元/头,种公羊1200元/只,种公牛4000元/头。
6、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正职每年50600元/人;副职每年42600元/人;委员每年34600元/人。
7、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家禽15元/羽;仔猪200元/头,成年猪800元/头; 1岁以下牦(奶)牛3000元/头(含1岁,下同),1岁以上牦(奶)牛6000元/头; 1岁以下肉(黄)牛1500元/头,1岁以上肉(黄)牛3000元/头; 1岁以下羊200元/只,1岁以上羊500元/只; 1岁以下马5000元/匹,1岁以上马12000元/匹。
8、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自治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
9、“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老党员、老干部2020年标准为每人每月713元、老劳模为每人每月655元。其中:1959年3月20日(含)前入党的农牧民(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社区居民)党员,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1965年8月31日(含)前担任乡(镇)半脱产干部满1年时间,目前不再担任村干部、未领取月生活补助费的农牧民(社区居民)党员;1959年3月21日至1965年8月31日(含)入党的农牧民(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社区居民)党员,分别按照900元/人/月和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1965年9月1日至1987年撤区并乡期间担任乡(镇)半脱产干部连续或累计满10年、年满60周岁,目前不再担任村干部、未领取月生活补助费的农牧民(社区居民)党员,按照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1965年9月1日以后入党,党龄满30年,年满60周岁的农牧民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社区居民),按照7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1987年后担任村干部连续或累计满10年,目前不再担任村干部、未领取生活补助的农牧民(社区居民)党员,按照7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曾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年满60周岁的农牧民(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社区居民)党员,按照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曾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年满60周岁的农牧民(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社区居民)党员,按照7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集体公益林10.3元/亩.年,国有公益林5.3元/亩.年。
11、天保工程管护补助:自治区补贴标准:国有公益林5.3元/亩.年。地市补贴标准:国有公益林10元/亩.年。
12、耕还林补助: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13、退耕还草补助: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14、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自治区补贴标准:6000-7000/年。
15、野生动物疫源监测补助:7200元/年。
16、全区村务监督委员基本报酬和业绩奖励:正职每年25320元/人;委员每年17340元/人。
17、拉萨市“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行动项目:房建主体部分(不含院落):按照政府投入70%、群众自筹30%的标准。院落工程部分:包括院落围墙(大门)和院内硬化工程,主要采取群众投工投劳方式建设,户均补贴资金为2万元,市县两级承担承担比例按照房建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房屋改造提升部分,各县区结合实际对房屋进行分类改造,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户均补贴资金上限为3万元,市县两级承担比例按照房屋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由市级财政统筹研究制定资金整合方案,整合县区现有渠道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房建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基础设施建设材料、提供机械设备、聘请部分技术工,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人均补贴资金2万元、人口500-1000人的村人均补贴资金2.5万元、人口500人以下的村人均补贴资金3万元。
1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治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10元,补差标准为每人每月734元。地市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74元。
1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治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060元,补差标准为每人每年3790元。地市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060元。
20、临时救助: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被救助困难家庭和困难个人的延续时限,一般困难家庭按3个月确定,特殊困难家庭按6个月确定,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困难个人救助时限由救助部门根据实际困难确定。困难个人年救助标准不得超过5000元,困难家庭年救助标准不得超过10000元。
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一是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二是农村分散供养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一是分散供养的特困热源因病因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年人均800元;二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当年基本生活标准的10%、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当年基本生活标准的15%。
22、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200元。
23、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月人均50元。
2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4.82元。
25、村医补贴:自治区、地市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
26、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体检:自治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地市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27、城乡居居基本养老保险:60-64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元,65-69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70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30元.另县政府承担每人每月30元。
28、公益性岗位:当雄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241人。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由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组成。岗位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会保险补贴为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每人每月490.56)。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年底一次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
29、城乡医疗救助:按拉民字【2016】137号文件执行。普通救助6万(贫困人口1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15万元(贫困人口20万元)。
3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拉政发【2020】8号文件执行。每人每年615元。
3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每人每月255元,每人每年3060元。
>>如有拉萨市、当雄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拉萨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当雄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