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2021-09-16 18:22:49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412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我县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逐步向好。但是,由于现阶段农业生产以分散经营为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尚不十分健全,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质量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
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层抓起。县域是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的前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利于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于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高标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健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委会,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通海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质量认证和检测、追溯、监管、执法”六大体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实现全覆盖,“两品一标”生产面积占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以上。
(四)提升公众满意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确保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公众对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认可度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络化建设,全面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人员干活、有经费开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以蔬菜、水果、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为重点,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族农场,种植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严厉打击种植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以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告知种植养殖者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守法,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县工信局〕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源头治理。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三鱼两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加强行刑衔接,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做大做强通海蔬菜品牌农产品。做好“两品一标”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快速检测,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农产品监督抽检,确保完成农产品农残定量检测样品156个、快速检测3000个,农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抽查。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配备落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专职检测人员,建立乡镇(街道)农产品速测室并配备农残速测仪及兽残速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速检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和兽残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建立标准化体系做到标准化生产加工营销,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实现龙头企业追溯全覆盖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七)强化畜禽屠宰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执行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场、屠宰场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规范实施无害化处理,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1年1月至于2021年4月)。研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经费,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创建阶段(2021年4至2023年12月)。2023年完成通海县省级农产品质量试点区创建、考核、挂牌,同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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