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附非法占地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2021-09-09 09:30: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74
在处理农村地区非法占地情况的时候不难发现,很多农民违反条例是因为对其禁止行为的不了解所导致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将针对哪些土地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这一问题来进行解答。
一、哪些土地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
根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一般将不予立案。
1、非法转让土地
①未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是通过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③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⑤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2、非法占地类
①未经相关单位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③超过当地规定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④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⑤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⑥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⑦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⑧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⑩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又或者是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二、非法占地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占地行为有以下四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若是公民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这个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也属于违法占地。比如,某村民已有宅基地,却隐瞒情况伙同村干部出具没有宅基地的证明,骗取批准新的宅基地。
3、少批多占,主要是指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部分属于违法占地。
4、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这个一般就是指的地方规定或是其他范围的要求。这其中就包括如下:
①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
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的;
③临时用地到期,并且其当事人还拒不归还土地又或是当事人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④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等。
想必大家看了上文,对于哪些土地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的答案已经是了然于心了。对于土地保护国家是很看重的,所以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一经发现是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希望农交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