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福山区整建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8-11-12 11:24:48来源:烟台市农业局阅读量:992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安排,以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中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到10月底,全区201个涉农村居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5余万人,率先整建制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
第一时间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十大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区镇村三级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健全完善了“党委亲自抓,政府靠上抓,左右联动,上下衔接”的工作推进机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区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开展调研指导,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任务,对改革给予强有力支持。
二、坚持制度跟进,强化政策保障
研究出台专项实施方案,编制《改革操作规程》,明确了改革程序的3个阶段、12个步骤。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界定、股权量化三份规范性文件,并印发《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先后组织区级培训8次,交流会、研讨会7次,累计培训各级工作人员2150余人次。通过解读政策文件、交流工作心得等方式,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样”的问题,持续提升基层改革工作业务能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依法规范,强化法律保障
指导镇街园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驻村开展工作,建立了“政府、村居、专家、律师(会计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由专业会计师团队负责村居的清产核资工作。让律师全面参与对各村改革方案的制定、章程的起草、治理机制的完善和产权争议的解决,通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指导和帮助,把控改革的法律风险,推动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四、加强督导调研,强化责任落实
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制定《福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细则》,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不落空。一是每周通报。每周五定期调度各镇街园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把握全区总体进度,对进度较慢的镇街园及时了解症结所在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以政府名义下发通报(目前已下发20期);二是每月督导。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镇街园督导检查,每次均以文件形式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切实推动了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有效落地。三是随时指导。针对各镇街园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里通过文件简报、督导调研以及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随时给予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及时帮助解决工作难题、消除政策疑惑。
五、狠抓关键环节,全面保障农民利益
(一)严抓清产核资,切实摸清家底。区级印发了专项办法,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清单。每个村居都成立由镇街干部、专业会计师、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工作组,遵照“尊重历史、明确权属、程序规范、全程公开”的原则,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库存现金、银行账目、账内和账外资产、土地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清查结果公示,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特别要求村居对“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不能捂着、瞒着、压着,要通过改革把历史遗漏问题解决掉,坚决杜绝关起门来搞改革,让改革成了夹生板、留下后遗症。
(二)创新量化方式,实行“确份额不确金额”。为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资产评估费用高、负担重等现实问题,在优化按资产价值折股量化办法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按成员所占份额进行折股量化的思路,即“确份额不确金额”,只登记账面价值,不对现有价值进行评估。既避免了城市化进程中集体资产被流失或被侵占,又避免了“改不起”。
(三)在成员资格界定上,坚持“宽接收、广覆盖”。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规范程序、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明确了应全额享受、部分享受及不应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14种情况,做到既得到多数人认可,又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注重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确保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上有名、名下有股、按股分红”。
(四)在股权配置上,提倡“个人股”为主。为确保改革的彻底性,建议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村级公共事务开支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章程提取的公益金、公积金予以解决。同时股权管理提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体现改革彻底性。对新增人口,提倡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坚持一人一股,全体成员平等享有股权,不允许出现干部股。对单个主体所持股份进行严格限制,明确规定单个成员通过内部流转获得的股份不得超过总股份的5%,以防止少数人操控。规范股权流转,明确规定现阶段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
下一步,福山区将进一步完善股权证书的发放管理,做好改革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充分用好改革成果,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结合“三权分置”“党支部+合作社”等工作推进,针对不同类型村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断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把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转好,把经营性资产运营好,把资源性资产管理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实力、维护农村稳定,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来源:烟台市经管站)
注:福山区,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位于烟台市东北部,东望芝罘区、莱山区,东南邻牟平区,西南连栖霞市,西北接蓬莱市,北临烟台经开区。辖7个街道3个镇:清洋街道、福新街道、古现街道、大季家街道、八角街道、东厅街道、门楼街道,高疃镇、张格庄镇、回里镇。面积482.83平方千米,人口28.77万(2011年)。
福山区素有“福山福地福人聚”之美誉,拥有中国“鲁菜之乡”、“书法之乡”、“大樱桃之乡”称号。地貌山、丘、泊俱全。气候属暖温带东亚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山有芝阳山、青龙山、福山,河流有清洋河、大沽夹河,水库有门楼水库。
福山区旅游景点有峆山卢寺、农博园、文博苑、福山八景(烟台海市、石门春波、磁山瀑布、蛤垆烟云、古寺奇泉、仙峰夜月、罘顶朝日、长堤新柳)、金沙滩海滨公园、张裕国际葡萄酒城之窗、西夫拉姆酒堡、王懿荣纪念馆、峆盧寺、烟台银湖生态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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