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关于加快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的意见
2021-09-01 15:14:43来源:滨江区政府办阅读量:1745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我区农村多层住宅的选房安置力度,加快选房安置速度,切实提高交付房源选房安置率,全面推进选房安置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意见(试行)》(杭政办[200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多层住宅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高新[2003]4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目前我区选房安置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加快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快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事关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化的推进,事关社会政治的稳定。近年来,我区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拆迁户已顺利入住农村多层住宅小区。但目前农村多层住宅的建设速度、交付进度和选房安置工作,还不能满足拆迁群众的入住需求。尤其是选房安置工作已成为制约“缩短在外过渡时间、减少在外过渡户数”这一目标的瓶颈。为此,全区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加快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克服“重建设轻安置”思想,做到建设与安置并重,花大力气,整合力量,齐心合力,多管齐下,加快选房,使拆迁群众尽早入住。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快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
(一)拓宽思路、改进方法
各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灵活采用不同的选房办法。一是组合式选房为主,分散式选房为辅。根据现有房源进行逐套灵活选房;二是现房安置为主,期房安置为辅。期房是指土建已经竣工,市政尚在配套的房源;三是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拆迁户自愿要求货币安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村、街道审核,报区建管中心批准。货币安置标准为每平方米2400元。一些零星未安置房源,可以打破批次,提前安置。各街道、区建管中心要相互配合,创造性地做好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做到已有房源尽快安置,新交房源及时安置。
(二)完善政策、加快选房
1、明确高层住宅安置价格。高层住宅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300元(建安成本造价)。高层的楼层差价数以第9层为基准价,向上按每平方米30元逐层递增(20层以上的按第20层价格结算),向下按每平方米50元逐层递减。
2、鼓励拆迁户入住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一是以拆迁户入住的小高层和高层住宅安置面积为基础增加10%安置指标。增加的安置指标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补偿,补偿价格按每平方米2400元结算。二是农村多层住宅小区建成前,暂不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公共分摊电费。
3、选房安置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过渡费,并腾退过渡房。执行时间为该批选房安置后次月1日起。
(1)选房前拒绝填报申购表和不提供相关资料的。
(2)选房中拒绝参加选房抽号的。
(3)选房后不按时签订购房协议、缴纳房款的。
(4)其他未按选房安置办法执行的。
(三)建立机制、严格考核
一是建立和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选房安置工作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城建城管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绩效挂钩,考核激励。二是严格执行区府办[2003]44号文件精神。对完成年度选房安置目标的街道给予每平方米3元的安置工作经费;对未完成安置目标的将视情减半核付,直至取消工作经费。三是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突出选房安置重点,配强选房安置力量,加大选房安置力度,将选房安置工作与年终评优评先和报酬分配紧密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分明,促进选房安置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各街道是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选房安置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齐心抓;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村民代表的骨干带头作用,做深、做细、做实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积极实行“阳光工程”,将选房安置作为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农村多层住宅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各街道要积极整合力量,抽调素质好、政策熟、作风正、责任心强、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组成专门班子,抓好选房安置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目标,量化考核,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把选房安置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人。区建管中心要加强对选房工作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资格审查和跟踪督查,严格把好安置资格、安置面积和购房资金的审查和审核关,全力帮助和支持街道推进选房安置。各建设主体要将竣工房源提前书面告知街道,及时办理房源交付手续,使街道超前做好房源的接收和选房安置的各项准备,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选房安置工作。
(三)严格政策。各街道必须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农村多层住宅安置政策,严把安置质量关,严禁乱开口子,严禁违规操作。如有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选房安置工作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且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把推进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加快选房安置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头戏,强化舆论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各街道要利用广播、会议、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形成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理解、配合和支持选房安置工作;要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进村入户,全面准确地给群众讲政策、明道理、解难题、送温暖,让群众熟悉政策,理解选房,支持安置,从而加快推进选房安置工作。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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