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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的通告

2021-08-20 16:12:30来源:雷山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02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建设管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整治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的通告-官网截图

一、严禁乱占耕地建房

任何乱占耕地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即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此处所指的乱占耕地建设的行为是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后乱占耕地建设的行为,2020年1月1日之前乱占耕地建设的行为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处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结束后,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申请批准。没有经过合法合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严查民众乱占农村耕地建房行为

严查严控强占、多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三、严查国家公职人员在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上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抗拒执法人员的处罚

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和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雷山县自然资源局:0855-3331329;

雷山县农业农村局:0855-3331268。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3日

>>如有雷山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雷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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