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什么时候施行?
2021-07-30 15:08:2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272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那2021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什么时候施行?农交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2021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1.耕地承包期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妇女承包权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发包方不得以村规民约为由侵犯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3.对其他情形作出规定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因工程建设、自然灾害毁损的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量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日期、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支付方式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采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其承包方案还应当包括承包底价。承包经营方案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二、2021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据了解,新修订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一共有37条,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立足于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旨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推动山东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的规范和保障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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