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2021-07-16 10:25:18来源:钟山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15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占耕地建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允许进行建设。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严查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严查严控强占、多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
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追究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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