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
2021-07-09 17:53: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71
现在不少农民朋友在城市打工,而且买房成家后将户口也迁出了农村,几乎不会再回去住,那么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接下来农交网小编就来给各位说说吧!
一、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只有达到条件的农民,才能无偿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用于修建住房。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农村户口迁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户口转出农村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另一种是全家人一起将户口转出的,这样家里不再有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如果全家决定将户口迁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申请有偿退出宅基地。根据《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覃塘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覃政规〔2021〕1号)可知: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的,住房按占地面积300元/㎡补偿;厨房和厕所等附属用房、畜禽舍、柴火间等可按占地面积100元/㎡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协商确定。
二、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
农村户口迁出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允许迁回的,不过各地的户口迁回条件稍有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农转非都是可以重新迁回农村原籍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2016年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六十八条可知:对少数原来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但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或下岗的城镇职工,本人要求从城镇迁回农村落户的,经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同意,允许其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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