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林地的认定条件包括哪几条?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认定
2021-06-30 10:11:2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63
林地也是土地类型中的一种,它跟耕地一样,也是不能随便侵占、破坏的一种资源。那非法侵占林地的认定条件包括哪几条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认定条件又有哪些呢?
一、非法侵占林地的认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承包宜林地没有实施绿化而种植农作物或从事其他非林生产经营活动的。
2、村干部非法“量化”林地、农民在被“量化”的林地种植农作物的。
3、已经明确为林地的地块又重复核发耕地使用权证的。
4、擅自在林地内开荒种地的。
5、未批先占林地的。
6、林地所有者或林地承包者或林地使用者在林地内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期满后一年内没有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
7、森林采伐后,采伐迹地种植农作物超过2年(含2年)以上的。
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认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和林地毁坏”:
1、在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种植农作物造成森林资源不能恢复的。
2、在有林地、疏林地开荒种地直接造成原有植被毁坏的。
3、在林地上采石、采砂、采土的。
4、在林地挖塘、盖大棚、养殖的。
5、在林地上从事其他非林生产、建设,造成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的。
6、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
7、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行为的。
林地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之一,对于侵占林地、破坏森林的行为,决定不能姑息容忍,对于上文农交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的认定条件以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认定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