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14:31:13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87
县直有关部门:
《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抓好落实,共同做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61号)、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3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号)、临沂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粮安考核办〔2017〕2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我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组成。成立由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联系粮食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编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中储粮临沂直属库临沭分库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县考核工作组)。
1.县考核工作组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统筹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文件要求,承担省对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①分解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②落实市考核事项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③组织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按照市考核标准,进行分项自评打分和总结评价;④配合市联合抽查组做好实地考核工作。
(3)研究确定考核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县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成人员需要调整的,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县考核工作组备案,并按规定行文发布。
(二)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组成。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20个成员单位牵头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1.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县考核工作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县考核工作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筹备接受市考核的相关工作。①起草接受市考核工作方案;②汇总牵头考核部门的分项考核指标自评打分和总结评价,收集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起草年度综合考核总结报告;③拟订迎接市联合抽查组实地考核的工作方案,做好服务保障。
(3)负责起草考核工作制度,收集、整理、报送考核工作信息,整理相关资料档案。
(4)承担县考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成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2,组成人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机制
(一)考核工作组会议机制。县考核工作组通过召开成员会议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会议根据考核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成员参加,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列席。
拟定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提出接受市考核等重要事项,由考核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一般日常工作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研究确定。
考核工作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考核工作组组长或由组长授权的副组长签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成员单位联络沟通机制。县考核工作组成员兼任本单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工作协调以及与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落实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之间的具体业务沟通由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
(三)考核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县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报送考核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包括有关保障粮食安全的领导讲话、政策决议、重要文件、重大活动、重要举措和工作情况等。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每月向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交流。
三、接受考核
(一)部门自评。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根据市发改委等3部门下发的年度考核通知和考核评分表,进行分项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并送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自评报告包括: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等。
(二)收集汇总。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项考核指标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文件资料,起草年度综合总结报告。
(三)审核报告。县考核工作组审核汇总结果和总结报告,然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审阅、县政府领导签发,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并抄送考核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迎接抽查。根据市考核工作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备齐考核有关文件资料,拟定迎接抽查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县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建立高效运转的考核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文件资料,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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