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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怎么定义?

2021-06-29 10:39: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552

“寸土寸金”,说的就是土地资源很昂贵。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讲,“土地”都是一项价值不菲的资产。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所以企业拥有的“土地”资产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本身。那么土地使用权属于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怎么定义?

一、土地使用权属于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在我国,土地属国家所有,不得非法买卖。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土地,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并且,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工程完工后,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因此,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权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并按期摊销;

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时,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在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成本随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或者无形资产核算。

另外,在原来有过国有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将土地确认为“固定资产——土地”的情况,但这种做法早已经被废止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二、2种特殊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一年的收入基本上都来自自己所持有的土地上所种植得来的收入,但是有一个问题困扰大家良久,那就是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下文中关于这个问题为大家介绍了有关的资料,来看一下吧。

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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