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奖补暂行办法
2021-06-21 16:16:34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20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粤财农〔2019〕150号)和中共梅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等9单位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方案》(梅市农办〔2019〕26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全面提升我县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奖补暂行办法。
一、奖补范围
2020年度建设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不含我县58个省定贫困村、留隍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的5个主体村、龙岗镇马图村),重点是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村民活动中心、村入口及集贸市场等新建和改建的附属式或独立式农村公共厕所。结合2019年11月,我县以自然村为单元、按实际需求对农村“厕所革命”公厕情况进行了核实摸底,确定面上村农村公厕2020年建设任务为535座,其中改建67座,新建468座。
二、奖补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村为主体原则;
(二)坚持扶持重点、总量调控原则;
(三)坚持先建后奖、验收达标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建管同步原则。
三、奖补标准及奖补资金使用限制
(一)改建的奖补3万元/座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须达到的标准。一是建筑面积8㎡以上,用地面积宜达20㎡以上;二是达到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农村公厕简易厕所标准以上,女厕蹲位1个以上,男厕蹲位1个以上;三是必须满足广东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中的通用要求和分类要求。
(二)新建的奖补按5万元/座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须达到的标准。一是建筑面积8㎡以上,用地面积宜达20㎡以上;二是达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农村公厕简易厕所标准以上,女厕蹲位1个以上,男厕蹲位1个以上;三是必须满足广东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中的通用要求和分类要求。
(三)新建、改建农村厕所外观设计应具有乡土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屋顶设计宜适用坡屋顶。2020年计划奖补建设农村公共厕所535座,所需奖补资金为2541万元,其中:改建67座,需奖补资金201万;新建468座,需奖补资金2340万(奖补数量、资金以实际验收为准)(见附件2)。
(四)奖补资金不得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修缮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
此外,中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与农村“厕所革命”无关的事项,省级奖补资金按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县级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统筹用于其它涉农项目。
四、申报奖补资金程序
(一)厕所建成竣工后,由业主单位(行政村)按照《广东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自行初验(需附上公厕新建或改建过程的前、中、后照片,必须有相对应的参照物),然后报镇(场)进行验收。镇(场)验收通过后,将2020年度丰顺县XX镇(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表(见附件3)、2020年度丰顺县镇(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汇总表(见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申报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抽查验收。
(二)抽查验收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财政部门汇同业务主管部门将奖补资金统一下达到各镇(场)人民政府,由各镇(场)将奖补资金分配到完成2020年面上村公厕建设任务的相应行政村。
五、其他要求
(一)各镇(场)要加强对农村开展“厕所革命”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厕所革命”行动,建设的厕所要纳入村庄长效保洁机制管理。
(二)奖补资金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奖补到村的资金分配方案等应在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各镇(场)、村(管理区)不得弄虚作假,对违规申请奖补资金的,将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3.2020年度丰顺县XX镇(场)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表
附件4.2020年度丰顺县XX镇(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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