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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市乡村便民服务“E路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15 15:50:36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96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新有关单位:

《新泰市加快推进市乡村便民服务“E路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新泰市加快推进市乡村便民服务“E路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乡村便民服务“E路通”工程建设,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要求,进一步加强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三级联动便民服务新模式,让基层群众足不出镇、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均等化、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年底,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以及部分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的办公场所、网络、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完善、工作人员配备、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定制、运行机制建立,以及市乡村三级联动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三、任务措施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十个统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即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内部设施、统一服务窗口、统一服务网络、统一进驻事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章立制、统一领导机构、统一考核奖惩。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建设要做到“十有”,即有场所、有制度、有电话、有网络、有代办员、有办公桌椅、有计算机、有打印机、有高拍仪、有便民服务卡。

(一)配套完善便民服务基础设施设备

乡镇街道要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除新甫街道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天宝镇、龙廷镇、果都镇和羊流镇需改扩建便民服务中心外,其他各乡镇街道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设备,包括工作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资料柜等;设置便民休息椅、导询台等服务设施;联通城域网和部门业务专网;青云、新甫、翟镇、西张庄、泉沟、龙廷、东都、果都、谷里、羊流10个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要配备可网管二层交换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各乡镇街道已建成、在建和新建社区要全部建立便民服务站,实行大厅式办公,有条件的村也要建设专门的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与各乡镇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衔接,首先在中心村设立,逐步向其他村延伸。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要整合远程教育、文化大院等服务资源,依托社区(村)办公场所统筹安排设置,配齐办公设备,实现资源共享。

(二)优化配置便民服务工作内容

1、托清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底数。按照国家、省及泰安市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合法、合理、便捷、高效”原则,对全市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系统清理规范,做到四个“一律”,即凡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省内其他县市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凡是市场机制可以调节的,一律不准审批;凡长时间不发生业务的,一律暂停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承接好上级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同时,要将能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的事项和环节一律下放,厘清市乡两级保留的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的名称和办理权限,建立乡镇本级办理、初审上报及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明确市乡村便民服务平台事项进驻标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凡是保留的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原则上一律纳入市乡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要求,设立行政服务科,将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行政服务科,将该科室整建制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事项进驻和窗口授权均要达到100%。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和确定服务范围和项目,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包括民政优抚、劳动保障、“三资”管理、合作医疗、农林水利、工商税务、招商服务、国土资源、建设环保、资源交易、“三农”服务、综合治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在进驻内容上做到事项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相关收费应进必进;已建成综治维稳服务大厅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相关服务事项可不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第一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及进驻事项名录见附件)。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群众需求,确定便民服务事项内容,将救灾救济和各类补贴的发放、各种证明出具、水电费缴纳、法律咨询、科技知识和信息服务等事项集中纳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将进驻事项目录报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备案。

3、建立全程标准化服务程序。市乡村便民服务平台要按照“精简、便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简优化,删减不必要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环节,压缩事项办理承诺时限,明确每一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涉及逐级上报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建立涵盖市乡村三级联动办理服务程序,充分利用市网上审批系统、市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网上查询、申请、受理、办理、缴费、咨询、监督及联网核查。

(三)健全完善便民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1、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要将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街道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对上接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对下实施对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主任由乡镇街道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设1名常务副主任,并由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负责中心日常管理、业务协调和网络维护等工作。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主任一般应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兼任,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受理、代办及协调处理有关服务事项。

2、明确工作职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本乡镇街道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公共服务;负责通过市网上审批系统报送乡镇街道本级无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负责对进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对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成乡镇街道和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主要职责:负责为居民(村民)提供证明开具,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负责通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民网上办事大厅报送村一级无法办理的服务事项;做好上级政策和社区(村)事务公开工作;完成社区(村)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合理设置窗口。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进驻事项的数量和类型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承担社会保障、经管、民政、新农合等审批服务事项的人员要全部进入服务中心,确保业务量大、发生频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服务中心全程办理。对业务量较小的审批服务事项,要整合与归并,按照业务类型归并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此外,每个乡镇街道均需设置网上预审窗口,可与业务量少的窗口职能合并,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上预审上报工作。网上预审窗口的服务事项除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外,还包括《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网上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新优组〔2013〕11号)确定的其他网上预审事项。

4、固定窗口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要量化承办事项和工作职责,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并明确工作补位人员。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村文书、大学生村官等兼任。集体经济发达、事务较多的社区(村)也可聘用社会人员作为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工作人员。

5、完善运行制度。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对本级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制度,以及对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和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制度。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应参照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制度执行。重点明确窗口工作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岗位职责、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基本要求,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事项办理,对同一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中心)的,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对属上级部门单位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提供咨询服务,实行网上预审、全程代理、限时办结。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代办员服务规范、考勤考核、档案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免费代办服务制度,为群众代办的事项,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收取代办费或其他手续费,同时严禁搭车收费。要创新优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提示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伸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2月)

召开全市便民服务“E路通”暨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实施步骤,成立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发布第一批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名录。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市总体部署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1月)

需新、改、扩建便民服务办公场所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开展建设选址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内外部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工作;开展全市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清理规范和事项办理权限下放工作,建立全市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目录,明确乡镇街道本级办理、初审上报和网上预审事项明细,并做好保留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明确便民服务机构和职能设置,固定工作人员,构建科学合理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完成贯通市乡村的便民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正式投入运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量化考核。

具体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上抓,全程参与指导,分工领导要加强组织调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的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清理本部门单位职责权限内的事项,尽可能将办理权限或环节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对接,加强交流,承接好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投入。各乡镇街道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社区(村)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建设和运行,乡镇街道要对经济薄弱社区(村)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市乡村便民服务“E路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时调度、全程监督、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依据有关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E路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绩效管理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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