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条件有哪些?附缴费程序
2021-06-09 17:31: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66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经营建设活动中破坏了植被、出现了水土流失现象后应缴纳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将被用于治理水土流失的地块。那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条件有哪些呢?缴费程序大家都知道吗?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不妨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条件
根据《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条件为:
1、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2、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3、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4、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5、建设军事设施的;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二、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程序
1、缴纳义务人应当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核算水土保持补偿费。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项目,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时应对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复核,在批复文件中明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金额。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管理的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中应如实填报水土保持补偿费。
2、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中明确的缴纳金额或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中填报的缴纳金额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缴费通知单。
3、依法免于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缴纳义务人,依据项目征占用土地面积,自行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申报金额,开具缴费通知单。
4、石油、天然气开采期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复核缴纳金额并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缴费通知单。缴纳义务人在接到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缴纳通知单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缴纳通知单规定的内容按时一次性通过指定银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总结:在深圳市范围内进行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以及排放废弃土、石、渣等生产建设活动或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只要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就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深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条件以及缴费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