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草原最多能卖多少年?集体草原被征用有多少补偿费?
2021-06-07 15:03: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51
我国草原资源在世界名列前茅,草原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集体草原顾名思义是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很多农民朋友想咨询“集体草原最多能卖多少年?集体草原被征用有多少补偿费?”的问题,下面跟着农交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集体草原最多能卖多少年?
准确来说,集体草原不能买卖,因为集体草原是属于集体的,个人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但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集体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在取得集体草原承包权后,可以依法流转集体草原的经营权,即承包方以出租、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及其他方式将承包草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牧业生产经营,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集体草原的充分流转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为草原资源的充分利用提供坚实的保障。这样对于稳定草原承包关系,促进草原生产方式转变和草原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集体草原被征用有多少补偿费?
不同地区对于集体草原被征用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集体草原被征用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这些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九条:因建设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虽然,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在征地补偿中享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但是并不能说土地补偿与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无关系。合同当事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当前,我国草原保护建设事业迈上了新的历史征程,在不断推进草原改革发展,着力加强草原依法管理的同时,也不能放松草原生态修复,只有科学指导草原合理利用,才能积极促进草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集体草原最多能卖多少年?集体草原被征用有多少补偿费?”的内容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