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和给予补偿?附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2021-05-28 14:34:0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32
一般临时用地申请通过后,其临时占地申请人是需要与原土地使用人签订临时占地合同的,同时约定补偿条款。那么,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和给予补偿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和给予补偿?
1、通常情况下,临时用地合同是一份约定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对临时用地有一些要求:如临时用地的用途、使用期限、使用后的恢复措施及其土地补偿等,其合同签订的内容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关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者双方通过临时用地合同约定。
3、如果使用的是国有土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
4、如果临时使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所有者与临时用地使用者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收取临时用地补偿费。
二、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注意事项
(一)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主体资格
1、对出借土地一方,承借方应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关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所有证》,拟承借的土地是否在有关证书载明的土地四至范围之内。
2、对承借土地一方,出借方应查验其营业执照,审查其是否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其用地是否已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商议并确定合同的商业条款出借方应就承借方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建设工期等基本情况作必要的了解和调查,并与承借方落实临时用地的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土地使用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全部事宜。
(三)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就临时用地的各项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签署《临时用地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
2、临时用地的数量及位置;
3、临时用地的用途;
4、临时用地的期限;
5、土地使用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6、归还土地时土地应恢復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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