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确权有哪些不得纳入登记范围?附东莞农村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2021-05-27 16:49: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080
在申请办理农村不动产确权手续时,不乏有些村民无法进行办理。这使得很多人无法理解。那么,按照规定农村不动产确权有哪些情况不得纳入登记范围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农村不动产确权不得纳入登记范围的有哪些?
1、需要确权的土地存在权属争议,且其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2、一户多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多宅部分;
3、没有遵循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基本使用原则,超出规定面积范围外的;
4、确权对象非本村户口,并且其宅基地和房屋无继承或合法批准手续的;
5、城镇居民购买和建设小产权房的;
6、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
7、需确权的土地其没有合法来源,同时未按时提供登记材料或提供登记材料不齐全的;
8、闲置的宅基地,坍塌无法居住的房屋及独立厕所、猪圈、牛栏等附属设施,列入征收、拆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集体建设用地整治范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房子怎么办不动产权证?
(一)以下为东莞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供参考: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等。
6、若无权属来源材料则先按照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进行确权,要以经批准的确权结果文件作为权属来源材料来办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7、并且若是需要确权的不动产在拆迁范围内,则不能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以上就是农交网带来的农村不动产确权不得纳入登记范围的内容分享,若是申请确权没有通过的话,不妨来比对一下自己是否属于不纳入确权的范畴,按照原因去寻求解决办法,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