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如何认定?附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
2021-05-26 15:13:2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42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需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的,不少村民对其在确权过程中,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认定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 “一户一宅”如何认定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 “一户一宅”如何认定?
1、村民申请宅基地,其在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处,除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外。那么对于一户多宅的,将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审批和确权登记发证,其余的只调查统计,是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2、对于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若是因为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在户主出具具结书后按规定申请登记。
二、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
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根据一户的人数来分配的,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如下:
1、农村家庭一户人口数量在3人及3人以下,宅基地面积标准在75平米以内。
2、农村家庭一户人口数量为4人,宅基地面积标准在100平米以内。
3、农村家庭一户人口数量为5人,宅基地面积标准在110平米以内。
4、农村家庭一户人口数量为6人及6人以上,宅基地面积标准在125平米以内。
5、如果家庭人口少,申请到宅基地面积就小,如果家庭人口多,申请到宅基地面积也就大。
6、一般情况下,小户宅基地面积一般是不得超过75平米,而中户的宅基地面积是不超过120平米,大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50平米。农村建房人均宅基地面积标准不超过25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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