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介绍!农村闲置土地种什么树好?
2021-04-27 17:26:2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44
在我国,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国家提倡节约集约用地。而闲置土地的存在,大大了浪费了土地资源,对此,国家主张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那么,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是怎样的?农村闲置土地种什么树好?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吧。
一、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1、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
根据2012年6月1日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一条规定,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为: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2、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根据2012年6月1日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可知,闲置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置方式:
(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
(2)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
(3)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
(4)有偿收回土地: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6)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7)无偿收回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农村闲置土地种什么树好?
首先要看农村闲置土地属于什么地类,看能不能种树。如果闲置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种树的;如果属于耕地或者是一般农田,是可以种树的,但是当地政府严禁种树的除外。
其次要看当地的地理气候,看看适合种植什么树。如果是北方,可以种植耐寒耐风沙的树,或者种植苹果、梨、核桃、枸杞、葡萄等果树;如果是南方,可以种植喜温喜湿润的树,或者种植橘子、柚子、樱桃、荔枝、杨梅等果树。
最后要看土地使用人的意愿,喜欢什么树就种什么树。如果当地政府没有严禁种植什么树,土地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种植自己想要种植的树。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和“农村闲置土地种什么树好”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