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国家每亩补贴多少钱?补贴对象是谁?补贴条件有哪些?
2021-04-25 17:59:4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492
为了鼓励农民流转土地,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对流转土地的农户,政府会根据流转的实际情况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各地是不同的。那么,流转土地国家每亩补贴多少钱?补贴对象是谁?补贴条件有哪些?请看农交网的下文介绍。
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参考2020年8月7日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东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试行)》(东府办〔2020〕22号)文件。
1、奖补对象
符合条件的流出方(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入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2、奖补条件
(1)一般性条件
(1.1)2020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1日签订生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1.2)流转土地面积不得少于50亩(其中,连片不少于30亩),涉及流转双方才纳入奖补范围。
(1.3)流转期限5年(含5年)以上,且协议已在本乡镇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1.4)流出方具有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属证明(未确权登记到户的耕地)或集体土地权属证明。
(1.5)流转土地已经有效使用并已按合同履约,经营产业符合当地农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
(2)其他条件
(2.1)流出方:①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且符合奖补的一般性条件。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奖补的一般性条件,并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申报材料需提供会议记录)。
(2.2)流入方:①符合新优特农产品种养、标准化种养、现代技术推广、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条件。②一次性流入农户转让经营权的土地面积不少于50亩(其中,连片不少于30亩),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流转协议已在本镇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3、奖补标准
(1)流出方
(1.1)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不含10年),按每亩3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1.2)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按每亩4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流入方:
(1.1)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不含10年):5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300元(一次性奖励,下同);100-200亩(不含200亩)的每亩400元,200-500亩(不含500亩)的每亩500元,500-1000亩(不含1000亩)的每亩600元,1000-1500亩(不含1500亩)的每亩700元,1500亩(含1500亩)以上的每亩800元。
(1.2)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50-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350元,100-200亩(不含200亩)的每亩500元,200-500亩(不含500亩)的每亩600元,500-1000亩(不含1000亩)的每亩700元,1000-1500亩(不含1500亩)的每亩800元,1500亩(含1500亩)以上的每亩900元。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参考2020年12月31日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北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北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农规〔2020〕2号)文件。
1、奖补对象
北海市辖区内的乡镇政府、村委成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奖补时间
对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2021年起每年4—6月开展一次奖补对象认定工作,对上年度符合奖补对象实行一次性奖补。
3、奖补条件
(1)共性条件
(1.1)有规范流转合同,在发包方备案,并且在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所)或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登记。
(1.2)所流转的农村土地需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经村集体确认无权属争议,且符合中央有关土地流转政策、用于发展高效现代农业的土地,不包括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单纯进行淡水养殖的山塘水库。
(1.3)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
(2)其它条件
(2.1)乡镇政府:当年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所)或县(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新登记备案的实际流转面积。
(2.2)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流转的土地流出方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对集中、连片开发,且当年耕地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100亩(含100亩)以上,其他承包地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300亩(含300亩)以上。
(2.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方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同意土地小块并大块工作的农户。
4、奖补标准
(1)对乡镇政府奖补标准
(1.1)对当年新增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在2000亩(含2000亩)以上的,一次性按每亩50元给予奖补。(1.2)对当年新增流转面积2000亩以下的,按当年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或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新登记备案的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一次性按每亩20元给予奖补。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标准
(2.1)对当年新增流转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奖补,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且当年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100亩(含100亩)以上,一次性按每亩200元给予奖补。
(2.2)对当年新增流转其它承包地经营权的奖补,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且当年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300亩(含300亩)以上,一次性按每亩100元给予奖补。
(3)对农户奖补标准
(3.1)对当年新增流出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奖补,流出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一次性按每亩300元给予奖补。
(3.2)对当年新增流出其它承包地经营权的奖补,流出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一次性按每亩200元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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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市嘉定区
参考2020年10月21日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嘉定区承包土地流转相关补贴标准的通知》(嘉农委〔2020〕92号),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1、补贴对象:本区范围内,粮田和常年菜田生产经营主体。
2、补贴标准:粮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补贴600元/亩/年;常年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补贴300元/亩/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自行商定,确保将承包土地规范流转至村集体的农户每年土地流转费收入不低于1300元/亩。
四、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
参考2020年12月25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实施八公山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农户将土地流转给规模经营大户(大户规模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并与经营大户签订了规范性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土地流出农户每亩100元补贴。
2、由村组织土地流转的,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并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了规范性土地流转合同的,给予村每亩50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3、土地流转面积占村耕地面积比例达三分之一以上,并签订了规范性流转合同的,镇每年给予村2万元工作补贴;流转面积比例达二分之一以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流转面积比例达三分之二以上的,每年给予4万元工作补贴。
五、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
参考2020年7月23日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牟定县2020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在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内,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种烟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规划测绘、破埂整地、误工补贴等支出,按照验收合格的土地流转面积,每亩补贴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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