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1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1-04-25 15:56: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3409
2021年4月份,中国人民政府网站山东征地信息发布了关于了几则烟台市拟征收土地公告,计划对烟台市的某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烟台市2021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请看农交网的下文整理。
一、烟台市2021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1、蓬莱市
(1)小门家镇吕家洼村
根据2021年4月12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8001号》:
地块1
位置范围:小门家镇吕家洼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门家镇吕家洼村村民委员会。
(2)小门家镇得口店村,潮水镇平畅李家村
根据2021年4月12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8002号》:
地块1
位置范围:蓬莱市渤海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门家镇得口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2
位置范围:蓬莱区潮水镇金柳路以南,银杏大街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平畅李家村村民委员会。
2、福山区
(1)东厅街道办事处庞家沟、义村居委会,福新街道办事处小河子、大杨家居委会,清洋街道办事处城西、上夼、下夼居委会,清洋街道办事处泉水眼居委会,回里镇西道平村,张格庄镇黄连墅、大芹子夼村,门楼镇卫家疃、葛庄、家后、西庄、楼底、东碓、崇义、南涂山、蔡家夼、贾家疃、楚塘村
根据2021年4月13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烟征启公告〔2021〕3003号》:
地块一
位置范围:福山区招贤东路西,金山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厅街道办事处庞家沟、义村居委会。
地块二
位置范围:福山区东道平村南、烟青一级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里镇西道平村委会。
地块三
位置范围: 福山区张栖线南、冯家村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格庄镇黄连墅、大芹子夼村委会。
地块四
位置范围:福山区炮山路东、台北南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新街道办事处小河子、大杨家居委会。
地块五
位置范围:福山区奇泉路东、县府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洋街道办事处城西、上夼、下夼居委会。
地块六
位置范围: 福山区福桃路东、荣乌高速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门楼镇卫家疃、葛庄、家后、西庄、楼底、东碓、崇义、南涂山、蔡家夼、贾家疃、楚塘村村委会。
地块七
位置范围: 福山区港城西大街北、福山一中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洋街道办事处泉水眼居委会。
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1)古现街道办事处辛店村、东龙夼村,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山后顾家村
根据2021年4月9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07号》:
地块一(YK2021004-2)
位置范围:开发区南昌大街以北、台北北路以西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辛店村村委会。
地块二(YK2021011)
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A-25小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东龙夼村村委会。
地块三(YK2021013)
位置范围:开发区西港区开封路以西地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山后顾家村村委会。
(2)潮水镇大葛家村
根据2021年4月9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08号》:
地块一(YK2021012)
位置范围:潮水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大葛家村村委会。
(3)大季家街道办事处马家村,古现街道办事处百堡村、石屋营村、花岩村
根据2021年4月21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09号》:
地块一(YK2021015)
位置范围:开发区北京路以北、伊犁路以西地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马家村村委会。
地块二(YK2021082)
位置范围:开发区南京大街(台北路-北京路)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百堡村、石屋营村、花岩村村委会。
(4)潮水镇潮水一村、三寨村、海头村、墟里村、解东村、朱家庄村
根据2021年4月21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10号》:
地块一(YK2021003)
位置范围:潮水镇法桐大街以南、玉兰路以西地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潮水一村村委会。
地块二(YK2021014)
位置范围:潮水镇金柳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三寨村村委会。
地块三(YK2021016)
位置范围:潮水镇206国道以南,石楠路以西地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海头村村委会。
地块四(YK2021072)
位置范围:潮水镇206国道以北,法桐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墟里村、解东村、朱家庄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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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烟台市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
(1)蓬莱市:Ⅰ区片的综合地价标准为8.4万元/亩,Ⅱ区片6.6万元/亩,Ⅲ区片6万元/亩。
(2)福山区:Ⅰ区片的综合地价标准为7.8万元/亩,Ⅱ区片7万元/亩。
(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Ⅰ区片的综合地价标准为9.6万元/亩,Ⅱ区片7.2万元/亩,Ⅲ区片6万元/亩。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3、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办事处或者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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