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征收土地补偿有哪几项补偿?附2021年征收土地标准规定!

2021-04-22 16:59: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641

对于人们来说,征收土地是一件高兴的事,因为被征地的农民可以得到征地补偿费,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二十万。说到这里就有人要问了,问征收土地补偿有哪几项补偿?2021年征收土地标准规定是怎样的?这里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征收土地补偿有哪几项补偿-摄图网

一、征收土地补偿有哪几项补偿?

参考《土地管理法(2020年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可知:

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三类。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可以参考各地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可以参考各地政府发布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政策文件。

二、2021年征收土地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标准规定各地是不同的,这里以金华市、蚌埠市为例:

1、金华市2021年征收土地标准规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参考2020年6月30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

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综合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8.3万元/亩,二级区片6.5万元/亩,三级区片5.7万元/亩;林地、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一级区片5.8万元/亩,二级区片4.6万元/亩,三级区片4.0万元/亩。

(2)青苗补偿标准

参考2021年3月16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24号):

被征收土地(建设用地除外)上的一般青苗按5000元/亩补偿。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考2021年3月16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24号):

征收集体土地所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补偿标准按金华市区现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政策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可以参考此文件。其中,水泥地,分为厚10、15、20、25cm四种规格,补偿标准为60、90、120、150元/㎡;单体大棚(跨度6-8米)、连体大棚(高度4-5米、高度4-5米)补偿标准为12-15、45-50、80-120元/㎡。

征收土地标准规定-摄图网

2、蚌埠市2021年征收土地标准规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参考2020年6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

蚌埠市市区,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54275元/亩,Ⅱ区片49300元/亩;蚌埠市怀远县,Ⅰ区片47900元/亩,Ⅱ区片46800元/亩,Ⅲ区片45040元/亩;蚌埠市五河县,Ⅰ区片47420元/亩,Ⅱ区片45950元/亩,Ⅲ区片42580元/亩;蚌埠市固镇县,Ⅰ区片47800元/亩,Ⅱ区片46500元/亩,Ⅲ区片43100元/亩。

(2)青苗补偿标准

参考2020年9月28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

蚌埠市市辖区,青苗补偿费按1100元/亩执行。蚌埠市怀远县,蔬菜1000元/亩,水稻950元/亩。蚌埠市五河县、固镇县,青苗补偿费按1000元/亩执行。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考2020年9月28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

蚌埠市市辖区,猪圈补偿标准为200元/间(有盖)、130元/间(无盖),鸡圈70元/间,鱼塘4000元/亩,苇塘1300元/亩,藕塘2500元/亩,单棺坟1600元/座,双棺坟、回民棺2200元/座。蚌埠市怀远县,坟墓1000元(单棺)、2000元(双棺),简易棚220元/间。蚌埠市五河县,鱼塘3300元/亩,苇塘1100元/亩,藕塘2200元/亩,沼气池(砼)2200元/个,液化气台55元/个。蚌埠市固镇县,小口井550元/口,手压井(带手压装置)220元/口,深水机井220元/口。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征收土地补偿有哪几项补偿”以及“征收土地标准规定”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农交网是面向全国省、市、县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全国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可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软件平台及建设运营等服务,有意向合作的可点击咨询农交网合作页面!)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