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市关于禁止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和耕地抛荒的通告
2021-04-20 10:40:08来源:资兴市人民政府阅读量:2398
为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和耕地抛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凡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至按要求恢复原耕地种植条件,限期内未纠正到位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耕地抛荒。所有承包耕地的个人或组织必须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生产,严禁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市农业局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强化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积极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监管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和遏制耕地抛荒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反本通告行为(举报受理电话:3322628、3322739)。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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