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农村产权改革落实情况报告
2021-04-16 11:00:05来源:双塔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021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5月13-15日,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重点工作督查组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4个乡(镇)、5个涉农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相关资料方式进行。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总体看,各乡镇(街)对这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数据都已及时报送到区主管部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双组长制;印发了《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清产核资方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系统录入率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数据不准确,程序和档案还不规范
个别乡(镇)街已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未经过认真核实,导致公示的补贴面积与对应的合同面积(或计税面积)存在差距,与市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不符;有的乡(镇)街虽然完成了清产核资报表工作但未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上报数据有效性无依据;清产核资档案不规范;省级产改试点村在成员界定、资产量化等方面的档案不规范。
(二)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农经人员配备不到位,同时普遍存在村级报账员年龄老化、缺乏财务知识、不能熟练使用电脑现象,成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制约因素。
(三)仍有历史遗留问题需抓紧解决
如个别村存在耕地地力补贴数据不能提供来源问题;个别村害怕公布清产核资结果后引起本村老百姓上访问题等。
上述问题,督查组已向相关乡(镇)街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有关建议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确定的全国性重大改革内容,区委、区政府已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推进。各乡(镇)街应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抓紧完善缺失的档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街在人员配备上应向农经部门倾斜。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对村级报账员要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具体工作人员在业务上适应改革工作需求。
(三)各乡(镇)街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和归类,对于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应抓紧时间解决;对需要上级帮助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到区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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