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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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00元(总价)
起 拍 价:122500元(总价)
保 证 金:24500元
流转面积/数量:175亩
转出期限:1年
加价幅度:2500元(总价)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09-14 10:00:00至2024-09-29 10:00:00
竞价时间:2024-09-30 10:00:00至2024-09-30 16:00:00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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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30日10:00-2024年09月30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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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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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10:00 | ||||||||||||
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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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县乌烈镇道隆村 |
挂牌底价 |
122500元(总价) | ||||||||||||
管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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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亩 |
管护期限 |
1年 |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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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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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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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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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水田地块一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等可水生种植的稻谷类粮食作物,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要求,不得撂荒,不得种植木本类作物,不得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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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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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种植验收备案要求。
2、水生作物种植范围须覆盖标的水田地块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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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付款方式 |
1、资金拨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向招标方支付该地块固定收益金(最终的项目成交价)。
2、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方向招标方汇转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中标方违约或其他不规范行为造成的招标方损失,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弥补招标方损失。本合同正常履约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无息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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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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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海垦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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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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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招标人为昌江海垦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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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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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仕诚 13976507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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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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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海垦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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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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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拍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包括农业公司、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营业执照须具备农业种植、农业技术服务等营业资格,具有从事相关农业种植的经验、设备及资金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标方提供,平台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标方按标的现状招标该标的,投标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4、投标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招标方,招标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投标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5、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以下服务: (1)项目区水渠清理、田埂修复、旋耕平整及水稻种植期间的管护(包含但不限于施肥、除草等)。 (2)水田地块种植面积不得低于175.00亩,种植范围须覆盖标的水田地块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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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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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植方应保护项目土地完整不受侵占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受破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安全使用农药,不使用无证、违禁农药。不违章搭建。 2、种植方负责在项目区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要求,水田不得种植木本类作物。 3、种植方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不得破坏项目土地及自然资源,不得在项目土地内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对项目土地地下各类矿藏、埋藏物、隐藏物等不享有权益。 4、未经招标方事先书面同意,种植方不得将土地转让、转包、抵押,亦不得通过股权变动方式变相转让或转包土地。 5、不得利用项目土地进行融资。 6、种植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确需改变或部分改变土地用途从事非农项目建设且符合政策规定的,须通过招标方重新报请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项目开发模式及利益分配模式。 7、不得破坏、污染土地资源,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如造成土壤破坏、污染、肥力下降等种植方有义务修复,并做好设施管护。 8、合同解除后,投标方必须在三日内退场,自行结清与民工、农民的工资,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或招标方另行安排的第三方的对土地及种植现状的接管,否则招标方可强制接管。 9、投标方应为生产人员购买保险,确保安全生产过程,并对生产管理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水稻种植的人员住宿费、生活水电费、交通费等,全由投标方承担。 10、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新增耕地界线及种植地块完成种植,水稻种植收益归投标方所有。 11、种植方须在招标方交付土地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全部用地的整体规划、机耕和种苗种植等工作。 12、本合同签署后,未经招标方事先书面同意,种植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转包、抵押项目土地。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种植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 13、种植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固定收益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且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16、其他未尽事宜在交易双方签订的《种植管护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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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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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2024年09月29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名及加盖公章(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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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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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标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标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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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64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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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56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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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55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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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加速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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