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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伟农贸市场16.7㎡108号商铺资产出租

项目编码:J1-20240905-0002 发布时间:2024-09-23 15:29:38
竞拍成功 距离结束仅剩 265 人围观
成交价 5010 元/年

最新出价

  • 136******36

    5010元/年

起 拍 价:5010元/年

保 证 金:1002元

流转面积/数量:16.7平方米

转出期限:3年

加价幅度:1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09-24 10:00:00至2024-10-08 10:00:00

竞价时间:2024-10-09 10:00:00至2024-10-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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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电话: 0898-8623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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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新伟农贸市场16.7㎡108号商铺资产出租
所在地区: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面积/数量: 16.7平方米
标的类型:商铺
资产权益:使用权
资产评估:
目前用途:经营性出租
标的现状:资产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新伟农贸市场,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II级,入口为推拉门,地而为水泥砂桨,内墙为乳胶漆,天棚为铁皮棚、木板。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宗地内外中配置“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所处区域为场部繁华区域,人流量较密集,商业聚集度高,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项目须知

特别提示
资质:需竞买方注册并登录后才能进行报名竞价。
保证金: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竞买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所提交的报价视为无效,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

保证金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卡号:1020352900000213
账户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入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 ,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00)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 6时0分0秒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中标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订单的支付,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订单超时罚没竞价保证金。
9、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10、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使用方式的,竟得方已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应在竟得方完成支付,并出具已签订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等平台指定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资产详情

出租方:海南加钗投资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程朝伦18689580124

估价日期:2024年06月18日

评估价:5010元/年

评估机构: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正常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在租赁标的物经营或开展相关工作前应得到政府的相关许可后方能进行,不从事违法犯法的活动,遵纪守法。

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1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及另外支付当年应缴租金。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若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计算,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元/日的违约金。

5、租金含税。

重要信息揭示

1、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承租方承租的房产不得用于经营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危害社会和群众 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项目。

5、承租方承租期间,承租标的物及其设施的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房产使用税、物业费、垃圾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海南相关标准执行。

6、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物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7、租赁期间,标的物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出租方将标的物交给承租方后,在不损坏出租方标的物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装修方案后,承租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及修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标的物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需向出租方申请,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均与出租方无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承租方需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承租方使用标的物或经承租方装修标的物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本资产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2、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农场公司棚户区改造或项目开发需要而终止承包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并在下达通知书后 30 日内无条件、无偿退出承租的标的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出租方主张权利,租金可按实际日期计算,多交的租金出租方应当退还给承租方。并且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1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4、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中标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竞得书,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中标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租赁合同及结清交易价款,视为中标方违约。

15、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琼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020352900000356

出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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