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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心大道陵水农投商城(中心农贸市场)四层4#1铺面354.9㎡出租

项目编码:J1-20240606-0010 发布时间:2024-06-17 09:28:16
竞拍结束 距离结束仅剩 33 人围观
当前价 97952.4 元/年

最新出价

暂无最新出价

起 拍 价:97952.4元/年

保 证 金:19590.48元

流转面积/数量:354.9平方米

转出期限:3年

加价幅度:1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06-07 10:00:00至2024-06-18 10:00:00

竞价时间:2024-06-18 10:00:00至2024-06-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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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陵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政务中心二楼
电话: 0898-833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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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心大道陵水农投商城(中心农贸市场)四层4#1铺面354.9㎡出租
所在地区: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面积/数量: 354.9平方米
标的类型:商铺
资产权益:租赁权
资产评估:
目前用途:商业(大型花店、家具城等中小型企业)
标的现状:空置(正在装修)
项目须知

 

竞价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0:00-16:00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报名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07日10:00

 

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06月18日10:00

 

标的坐落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心大道中心农贸市场

挂牌底价(元/年)

97952.40

 

招租面积(㎡)

 

354.9㎡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租期:3年

一月一付

 

标的状态

 

空置(正在装修) 竞拍保证金(元)

19590.48

 

租赁押金

 

 需缴纳 2个月  押金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价

 

15.70元/㎡/月,66863.16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17日

 

评估机构

 

海南分寸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用途

 

本出租铺面仅经营大型花店、家具城等中小型企业

 

招租方名称

 

陵水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招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产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13637577733

 

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2023年12月28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8期);

2024年4月30日 陵水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第11期)。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 意向竞拍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竞拍方在申请竞拍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合同签订租赁租期为3年,租金每三年递增5%,从签订合同起开始计算递增时间。
4、本出租铺面仅经营大型花店、家具城等中小型企业。
5、租金一月一付,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金按月支付(当月25日之前完成支付),履约金为2个月租金,具体返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重要揭示

 

 

 

1、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2、承租铺面不得用于经营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危害社会和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项目。
3、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
4、承租过程中所产生物业管理费4元/㎡、电梯费0.9元/㎡、水电费、电话和宽带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不得擅自在铺面周边新建任何构建物。合同中止后,承租方将铺面现状无偿移交,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投资装修及加固等费用进行补偿。
6、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出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9、租赁期内如需增加合同规定用途以外项目,承租方必须以文本形式报出租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后实施。
10、如因承租方人员及管理不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资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11、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内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1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60日告知对方并扣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13、本铺面出租为现状出租,如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实际成交价格。
1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中约定。
15、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报名流程

 

 

竞买人须在2024年06月18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陵水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lingshuilizu.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陵水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报名材料》(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主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承租(受让)申请书》、《交易公示》;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名及加盖公章(手印)。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0)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6时0分0秒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9、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使用方式的,竞得方已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应在竞得方完成支付,并出具已签订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等平台指定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保证金不退换规则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xx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xx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xx方合法权益的。

 

保证金缴纳方式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20255700000169

 

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陵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20255700000169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18089728572

 

平台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政务中心二楼

 

 

交易说明
1、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2、承租铺面不得用于经营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危害社会和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项目。 3、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 4、承租过程中所产生物业管理费4元/㎡、电梯费0.9元/㎡、水电费、电话和宽带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不得擅自在铺面周边新建任何构建物。合同中止后,承租方将铺面现状无偿移交,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投资装修及加固等费用进行补偿。 6、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出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9、租赁期内如需增加合同规定用途以外项目,承租方必须以文本形式报出租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后实施。 10、如因承租方人员及管理不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资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11、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内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1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60日告知对方并扣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13、本铺面出租为现状出租,如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实际成交价格。 1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中约定。 15、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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