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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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1314元/年
起 拍 价:5021314元/年
保 证 金:1004262元
流转面积/数量:69938平方米
转出期限:40年
加价幅度:10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03-22 10:00:00至2024-04-02 11:30:00
竞价时间:2024-04-02 11:30:00至2024-04-02 16:00:00
东至:道路-道路
西至:桃源大道-桃源大道
南至:空地-新桃源路
北至:新桃源路-道路
特别提示
资质:需竞买方注册并登录后才能进行报名竞价。
保证金: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竞买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所提交的报价视为无效,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0.00)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6时0分0秒。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中标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订单的支付,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订单超时罚没竞价保证金。
9、对于未中标者的客户,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竞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路退还。
保证金交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20255700000169
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出租方:陵水鑫立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13907610208
估价日期:2024年03月08日
评估价:5021314元/年
评估机构:海南思马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凡在陵水县范围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造成土地闲置的,或者拖欠土地出让 金未缴的,均不具备竞价人条件。
3、竞买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竞买方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交易款项分期支付,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
5、签订正式合同书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合 作方应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金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6、参与竞拍前,竞拍人应当现场踏勘。
重要信息揭示
1、意向合作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 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 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 风险和损失。
2、合作方需按照双方约定的开发方案,实施对合作项目建设。
3、标的物拟用于建设酒店、商务办公、综合商业(含地下停车场、商业广场、零
售商铺等),配套设施建设包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管网、场地平整、通水通电
环境整治、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地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建设建设内容
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4、合作开发建设的招商方全部房产均为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以最终协商为准), 招商方获得的房产在合作期间返租给合作方经营,在返租经营结束后,合作方将该房产带装修交付给招商方
5、如有新合作方进场,原承租方需负责场地清场工作。
6、项目前期以招商方名义进行开发建设,由合作方负责出资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报建、项目建设勘探、委托设计、招标、施工、房产、招租等),招商方予以协助和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负责
7、合作项目的规划报建等有关资料(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建、施工图纸报建和通过图审及消防人防等所有报建资料),应经招商合作双方共同审核通过。
8、合作方依法选择投资合作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费用由合作方承担,招商方行使监督权。如合作方与上述相关单位分别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构成违约的,违约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9、项目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合作方承担,与招商方无关。
10、合作期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 发生后的3日内向另一方书面通报不可抗力发生的实际情形并附具相关证明,由于 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11、标的物按现状条件合作开发,如合作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约定。
13、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书后,合作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招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合作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合同与支付款项,视为合作方违约,
14、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15、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2025570000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