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价
起 拍 价:1058674元/年
保 证 金:300000元
流转面积/数量:3137.05平方米
转出期限:10年
加价幅度:10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02-26 09:00:00至2024-03-01 17:30:00
竞价时间:2024-03-04 10:00:00至2024-03-04 10:30:00
优先竞拍人:无
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琵琶王路以东玉泉宾馆101等商业房地产
10年租赁经营权招租网上挂牌公告
说明:本项目公告及相关材料中所称的“出让方”指出租方,“受让方”指承租方。
一、出让方承诺
我方湖南建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琵琶王路以东玉泉宾馆101等商业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招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出租标的详情
(一)项目编号:J4-20240223-0009
(二)产权类型:国有资产租赁
(三)出让方名称:湖南建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标的名称: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琵琶王路以东玉泉宾馆101等商业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
(五)标的面积:评估面积3137.05㎡; 前后院配套30个停车位
(六)租赁期限:10年
(七)租赁用途:商业、餐饮、办公、住宿
(八)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竞价成功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十)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内每两年涨幅5%。
(十一)租赁起止时间:竞价成功后,若原承租人竞得租赁权,则按2024年1月1日起续租10年;若新租承租人竞得租赁权,则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租期10年。
(十二)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则进场交易。
(十三)免租期:签订《租赁合同》时交易双方自行约定。
(十四)标的展示及相关描述:
1.标的展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01日(工作日9:00-17:30)在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琵琶王路以东玉泉宾馆公开展示,意向受让方请提前预约出让方(联系人:童女士,15073098650)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
2.标的相关描述:标的东临私房、南临铁山汽修厂、西临洞庭大道、北临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家属区,估价对象西临洞庭大道,洞庭大道是岳阳市城区综合性主干道,人车流量、繁华程度、公交便捷度、道路通达度均较好。估价对象附近区域有岳阳市第九中学、花板桥学校、花板桥菜市场、湘岳医院、步步高广场、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迪拜大酒店、金东门大酒店等,周边有18、25、30、59路等公交车经过,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较齐全。
3.标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可在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查阅。
三、交易信息
(一)标的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阶梯竞价)
(二)租金挂牌起始价(含税):1058674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30万元
(四)加价幅度(元/次):10000元
(五)延时竞价周期(秒):300秒
(六)本次网络竞价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1.(挂牌)网络竞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00—2024年03月01日17:30
2.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17:30
3.网络竞价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03月04日10:00
4.网络竞价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10:30
5.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4日10:30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受让方在取得租赁经营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五、网络竞价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意向报名,请受让申请人通过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s://yueyangshi.nongjiao.com/)官方渠道或授权准许发布的其它渠道发布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进行报名,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二)报名流程:
1.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yueyangshi.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受让方注册完成后,应及时凭“农交网”推送短信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登录成功后可修改密码并自行记录存储,在“我的报名信息”中选择“竞买方类型”,填写报名人信息,并上传联系人身份证照片。
意向受让方为机构的:附件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附件上传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附件上传自然人身份证;
3.意向受让方在填写完成“报名人信息”后进入“首页”的“竞拍大厅”查找目标项目,并了解项目详情后点击“我要报名”,根据公告中确定的交易保证金数额支付至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并将此公告中“附件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详细阅读并签署后一并上传系统,点击“提交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4.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经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凭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价。审核不通过的,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说明原因并做退回处理。
六、附件下载
七、网络竞价
参与本次竞价的网络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上以竞买人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被视为网络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网络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竞价竞买人出价等于或高于挂牌起始价,并且按照设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也可进行自由加价,自由加价应为加价幅度所设定金额的整倍数,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成交价按照“价格优先、优先权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系统记录的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即成为竞买标的的竞得人。
优先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竞价项目由最后出价的优先竞买人竞得;同为优先竞买人之间竞价,A与B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竞价项目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本次竞价至少需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如果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从网络竞价报价起始时间开始(以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自由竞价期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报价的,则进入延时竞价期(由系统设定),延时竞价期可由多个延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竞得人。
八、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是一项履约担保金,证明意向受让方的诚意,是意向受让方参加网络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络竞价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交易保证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在系统上传支付凭证。
(三)网络竞价活动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让方,转作签订《租赁合同》时该项目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价款。
(四)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交纳凭证复印件在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7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九、履约保证金
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即受让方应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届满,如受让方不再承租,应向出让方付清承租期全部租金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且在无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环保责任事件及纠纷情形下,所交履约保证金可全额退还(不计息)。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或代表其参与网络竞价的代理人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外地客户)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结算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受让方须在收到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结算通知书》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签署《成交确认书》。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受让方身份证原件;
2.交易保证金转账银行回执单;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受让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受让方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受让机构的行政公章;
受让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受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交易保证金转账银行回执单;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受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受让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交易服务费
竞价成功后,由受让方以成交总金额(10年租金总额)按照《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制度(试行)》向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二、应付款项支付
(一)应付款项包括:1. 交易保证金;2.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3.交易服务费。
交款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新路口支行
账 号:18392101040011068
(二)成交价款(租金):成交价为10年期租金总额,首期租金(3个月)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后续租金按季度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5日前交纳下期租金(后续租金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三)特别说明: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一致,并以受让方本人的银行账户(受让方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三、成交签约和标的交付
(一)成交签约: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出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交付时限:出让方承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标的交付日期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期限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付条件:本次交易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凭应付款项转账凭证与出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四、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络方式
(一)报名、技术咨询:胡女士
(二)联系方式:19398282777/0730-8875177
(三)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四)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235号垄上岳阳1楼
十五、风险提示
(一)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公告列示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出让方咨询,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让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线上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便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六)交易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出让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七)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五、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一)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在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各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总金额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损失或致使竞价无效的;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未经交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让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6.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7.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8.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9.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10.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导致网络竞价无效的,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按照交易规则扣除所有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应价,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三)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因出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让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受让方不得向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六、免责声明
(一)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三)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买资格负责;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录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系统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书》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岳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