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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即墨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3 09:35:58来源:即墨区人民政府阅读量:77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即墨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即墨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截图

即墨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为打赢全区乡村产业振兴攻坚战,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20]1号)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确保到2025年,我区乡村产业发展在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服务专业化、经营市场化上取得重大突破,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乡村产业平台构筑行动

(一)产业强镇建设工程。强化镇(街)功能,依托区域1-2个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土地资源整理和规模化经营,实现镇域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每年建设产业强镇1个,到2025年,建成5个以上超10亿元的市级特色产业强镇,争创4个省级、1个国家级产业强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

(二)田园综合体建设工程。以镇(街)为单位,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文化旅游、田园社区建设,片区化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空间创新带动产业优化、链条延伸,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同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载体。到2025年,建成6家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

(三)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精品园区建设,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现代要素向园区集中。每年建设6个产业精品园区。到2025年,建成2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0个产业精品园区。争创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

二、实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四)规模农业扩大工程。围绕粮油、蔬菜、果茶、畜禽、水产品等种养业,发展集约规模经营,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端生态畜牧业发展区、国家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促进要素聚集、功能集合,集群成链。到2025年,畜禽规模化养殖达到91%,建设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品等种养规模化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五)农副产品加工业升值工程。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引导鼓励建设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鼓励引导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产品优势区,建立“第一车间”和“原料车间”,优化加工产能。鼓励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体验农业培育工程。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节庆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认养农业等。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围绕乡村旅游布局优化、规范发展,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乡村民宿、农耕农事体验、休闲渔家和康养基地等。开展乡村休闲旅游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园区(农庄)和精品线路。到2025年,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30亿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七)品牌农业打造工程。加大“采食即墨”区域品牌推介力度,打造优势品牌集群,推进品牌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打造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到2025年,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7个,建成标准生产基地50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乡村产业创新驱动行动

(八)科技农业引领工程。积极寻求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支持建设蔬菜、果树、畜禽、水产品等优势品种研发中心,建设“国际种都”核心区,集聚领军种业企业,引进培育高产优质品种。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推进种养结合,主推节水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农牧循环等关键集成技术。提升蔬菜、果茶等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畜禽基本实现良种全覆盖,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节水农业2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

(九)智慧农业扩展工程。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搭建农产品直供直销平台,建立田间到餐桌的智慧营销网络,支持快递企业“快递进村”。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行动,实现村(社区)级益农信息社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15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优质地产农产品网络直销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大数据局、邮政管理局)

(十)终端农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乡村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搭建联合采购和配送平台,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会员农业”等业态。支持供销、邮政、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到2025年,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接小农户达到90%以上,综合托管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十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主体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业农户联合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富有活力的乡村产业带头人,每年完成农民技能培育培训1800人次。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50家、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2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5家,发展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0家,完成农民技能培育培训9000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区委组织部)

四、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财政投放机制。建立乡村产业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项目。区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以乡村产业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对符合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创建标准的,进行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区委农办)

(十三)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加大乡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金融扶持力度,强化对乡村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业创新创业。健全覆盖全区的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深化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筛选重大涉农项目,强化对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即墨分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深化农业开放。利用国际市场、种子、技术、资金,推进农业装备技术、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打造青岛农业“国际客厅”。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鼓励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引进布局一批建设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重大农业项目。引导鼓励农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支持保险产品创新,积极探索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适时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十六)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新编区、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建立台帐和数据库,全面盘活和利用现有闲散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鼓励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如有青岛市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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