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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武陵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2021-04-06 16:35:42来源:武陵区司法局阅读量:124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任务,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2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然资发〔2019〕40号)和《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武陵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为目的,以完成全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目标,建立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为我区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

二、工作目标

摸清我区每一宗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基本情况,形成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位置明确、面积准确的权籍调查成果,力争在2020年11月底完成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100%,实现登记颁证率95%以上,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利用调查工作底图,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对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完成全区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根据国家、省的统一要求,采取“省统筹部署、市指导督促、县市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乡镇村组具体承担、技术指导支撑”的方式,以总调查模式,整区统筹推进。将1:2000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现有成果资料作为工作底图,结合现有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等资料,分区域因地制宜选择采用解析法、图解法、勘丈法等多种调查方法,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通过组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和数据库。

(三)依法依规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组织权利人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申请,统一进行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形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并推进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汇总、统计、分析机制,实现信息的快速统计、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确权登记数据,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前)。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组织业务培训、组建工作队伍、做好资料收集、制作工作底图等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底前)。

1、印发通告。发布《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公布本次确权登记的范围、期限、要求等事项,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同步开展组织动员宣传。

2、权籍调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全面支持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权属调查、测绘,完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整理入库。

3、受理登记。权利人申请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及申办所需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收集和填报,收集整理后到所在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综合代受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审核、颁证。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成果验收、建档入库、成果汇交,建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对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武陵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解决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权属纠纷。各乡镇(街道)要参照领导小组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本次确权登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沟通协调,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妥善处理历史问题。要结合现实、尊重历史,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重要作用,妥善解决农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使用宅基地年代、土地权属认定、是否经过处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一套特殊情况、遗留问题集体会商机制,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

(四)加强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灵活简便的标语、标牌和宣传册,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与确权登记工作。及时召开乡镇动员会议,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重要作用,利用节假日和农忙返乡时间,引导村组和农户主动积极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确权登记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实施督导。各乡镇(街道)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的核心力量,要积极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户籍民警等开展权属调查、户籍认定、指界、确认、集中申请、纠纷处理等工作,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惠农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严禁借颁证为由向群众收取费用,严禁增加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申请材料,能通过共享、沟通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向相关部门索取提供,普遍适用的批准材料、证明材料等不得要求群众分别重复提交。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紧扣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并定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采取“每周一上报、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调度、年终总考核”的办法,对组织得力,工作进度快、任务完成好、确权登记颁证率高、成果质量优秀的乡镇(街道)、村(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未按时完成确权登记任务或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乡镇(街道)予以约谈问责。

附件:1.武陵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doc

2.武陵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职责分工.doc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印发

>>如有湖南省、武陵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湖南省农村产权交易所武陵区农村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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